当初,大将军霍光执政,赵广汉在霍光手下办事。霍光死后,广汉内心晓得宣帝疑忌霍家的心思,就亲自率领长安的属吏,来到霍光儿子如今的博陆侯霍禹府第前,径直冲入其家门,以搜查非法屠宰、酿酒事为借口,砸坏酒器土墩,用刀斧砍断其门闩而去。当时,霍光的女儿是皇后,听说后,向宣帝哭诉这件事情。宣帝于心不忍,就召见责问广汉。广汉从此触犯了一些皇亲贵戚、朝中大臣。广汉府第内,喜欢任用那些世代为吏的后世子孙及初入仕途的年轻人,一味鼓励他们身强气盛、锋芒意气,他遇事雷厉风行,毫无顾忌,大多当机立断地谋划,没有人敢与他为难。广汉最终以此招致祸患。
初,广汉客私酤酒长安市,丞相吏逐去。客疑男子苏贤言之,以语广汉。广汉使长安丞按贤,尉史禹故劾贤为骑士屯霸上,不诣屯所,乏军兴。贤父上书讼罪,告广汉,事下有司覆治。禹坐要斩,请逮捕广汉。有诏即讯,辞服,会赦,贬秩一等。广汉疑其邑子荣畜教令,后以它法论杀畜。人上书言之,事下丞相御史,案验甚急。广汉使所亲信长安人为丞相府门卒,令微司丞相门内不法事。地节三年七月中,丞相傅婢有过,自绞死。广汉闻之,疑丞相夫人妒杀之府舍。而丞相奉斋酎入庙祠,广汉得此,使中郎赵奉寿风晓丞相,欲以胁之,毋令穷正己事。丞相不听,按验愈急。广汉欲告之,先问太史知星气者,言今年当有戮死大臣,广汉即上书告丞相罪。制曰:“下京兆尹治。”广汉知事迫切,遂自将吏卒突入丞相府,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(13),收奴婢十余人去,责以杀婢事。丞相魏相上书自陈:“妻实不杀婢。广汉数犯罪法不伏辜,以诈巧迫胁臣相,幸臣相宽不奏。愿下明使者治广汉所验臣相家事。”事下廷尉治(14),实丞相自以过谴笞傅婢(15),出至外弟乃死(16),不如广汉言。司直萧望之劾奏(17):“广汉摧辱大臣,欲以劫持奉公,逆节伤化(18),不道。”宣帝恶之,下广汉廷尉狱,又坐贼杀不辜(19),鞠狱故不以实(20),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(21)。天子可其奏。吏民守阙号泣者数万人(22),或言“臣生无益县官(23),愿代赵京兆死,使得牧养小民”。广汉竟坐要斩。
丞相:此指魏相,宣帝时重臣,为匡扶汉室做了重大贡献。
乏军兴:古代违反军律的一种罪名,指耽误军事行动及军用物资的征调。
覆治:再次审理。
坐:因犯……而治罪。
辞服:服罪,认罪。
案验:验证实情,以定罪名。
司:通“伺”,侦察。